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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款巨灾保险涵盖六大灾害
近日,中国人寿推出了"国寿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这款意外险涵盖了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啸和台风等六大自然灾害,将承担由这些灾害所引起的被保险人身故和残疾的责任。据了解,这不仅是国内第一款此类保险产品,也是以市场化手段转移自然灾害风险的有益尝试。 记者昨日采访了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江生忠教授,在他看来,巨灾保险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目前,在我国如遇大的自然灾害,基本上就是动用国家储备或靠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类似社保基金的体制,在平时做足储备,遇到重大灾害时,就不至于使生产链条受到毁灭性破坏,从而保证了社会的稳定。"他认为,如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还有三方面问题需要解决。 问题一 政策建设 巨灾险是风险大、成本高、具有政策性很强的风险制度,单靠商业保险公司肯定不行。如果想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就必须依靠政策制度、财会、税收等各部门的通力协作。 问题二 技术建设 江生忠表示,技术层面的问题包括很多方面。首先,就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情况来看,由政府委托指定保险公司进行巨灾保险业务办理的方法是比较可行的,也是比较便捷的;其次,由于地震、海啸等巨灾都是在除外责任内的,而地震在我国的影响范围和破坏力比较强,所以江生忠建议可先建立地震巨灾险制度,之后再逐步推进和完善巨灾体制;再次,江生忠认为,强制投保可以保证投保的面积,也可以迅速积累保障基金,在投保意识不强的阶段,这种方式是可行的;最后,巨灾险由于风险大,是需要采取分摊机制来分散风险的,比如我国国内,可以把风险分散到全球,考虑采取再保险的方式,还可以把风险分散到资本市场,建立巨灾风险基金或发行巨灾风险债券。 问题三 心理建设 江生忠表示,经营者要明确自己的位置,是由国家指定代办还是进行商业化运营,要设立长期的成熟目标,设定合理的价格。消费者也要树立正确的理念,保险是用时间的积累来分散风险,是一种长期行为,如果长时间没有出险就选择退保,不仅自身保障缺失,也不利于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一个巨灾保险的成功推行,要有成熟的市场和消费者。"(程谟思) .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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